本文摘要:为压制食品违法犯罪,确保群众元旦、春节“两节”期间饮食安全性,山东省取食安办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公安厅、农业厅等七部门,确认自2015年12月18日至2016年2月25日,在全省积极开展压制食品安全违法犯罪“清源”行动。
为压制食品违法犯罪,确保群众元旦、春节“两节”期间饮食安全性,山东省取食安办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公安厅、农业厅等七部门,确认自2015年12月18日至2016年2月25日,在全省积极开展压制食品安全违法犯罪“清源”行动。 “清源”行动以食品安全风险多发的重点养殖栽种企业(合作社)、屠宰厂(场)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、商品集散地、农贸市场、批发市场、冷藏食品仓库,以及城乡结合部、农村地区等为重点部位和区域;以畜禽养殖、屠宰、销售,水产品养殖、运输、储存,蔬菜瓜果栽种、运输、储存,食品小作坊生产、销售等为重点环节;以肉制品、水产品、蔬菜瓜果、豆制品、调味品、酒类、蜂产品、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。 “清源”行动分三个阶段实行: 一是排查抽查阶段(2015年12月18日至2016年1月10日)。根据“两节”和冬季食品安全的规律特点,对城中村、城乡结合部、地域结合部以及废旧仓库、租赁房屋、冻库等重点区域和部位,主动调查摸排,集中于辨别排查,普遍发动群众提供线索。
同时,融合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价性抽查,在前期摸排辨别的基础上,有针对性的对重点领域、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展开抽查。 二是压制整治阶段(2016年1月11日至2月25日)。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性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增强行刑交会工作,强化协商因应,对前期掌控和摸排抽查阶段找到的违法犯罪线索,积极开展牵头执法人员、检打同步,构成压制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合力。
三是总结阶段(2016年2月26日至3月1日)。“清源”行动完结后,各市取食安办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展开总结,查询问题和严重不足,研究下步工作对策,更进一步完备食品安全监管和压制整治长效机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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